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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10 月, 2019

20191009AwakeningTime「因信稱義」


讀經進度|羅馬書3:21-31

羅 3:21 但如今,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:
羅 3:22 就是 神的義,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,並沒有分別。
羅 3: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 神的榮耀;
羅 3:24 如今卻蒙 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
羅 3: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 神的義。因為他用忍耐的心,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
羅 3:26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羅 3:27 既是這樣,那裏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!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嗎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
羅 3:28 所以〔有古卷作『因為』〕我們看定了:人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
羅 3:29 難道 神只作猶太人的 神嗎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 神嗎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 神。
羅 3:30 神既是一位,祂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,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。
羅 3:31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.斷乎不是,更是堅固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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