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進度|羅馬書4:13-25
羅 4: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羅 4: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羅 4: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〔或作『叫人受刑的』〕,那裏沒有律法,那裏就沒有過犯。
羅 4: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.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,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羅 4:17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『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』
羅 4:18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『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』
羅 4:19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。
羅 4:20 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,心裏起疑惑,反倒因信,心裏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 神。
羅 4:21 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。
羅 4:22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羅 4:23 『算為他義』的這句話,不是單為他寫的,
羅 4:24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。
羅 4:25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,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〔或作『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』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