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經進度|申命記19:15-21
19:15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
19:16若有兇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
19:17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。
19:18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
19:19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19:20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
19:21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、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、以手還手、以腳還腳。